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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4日 我并不想冤枉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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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A是一个非常调皮的男孩,而且他经常撒谎,甚至随便拿别人东西。有一次我讲台上的一把剪刀不见了,当我问起班上有谁看到它时,有一个同学指出是小A美术课上用了之后没有放回去。我问小A,是这样吗?他说:“我放回去了。”不管我怎么问,他都不承认自己拿走。最后我让他赔一把剪刀,作为他随便拿东西的处罚。正当他拿着钱送来的那天(事实上我没让他赔钱,我只是让他送还一把剪刀)我在讲桌的抽屉里发现了那把剪刀,除非是他自己放回去的,否则就是我冤枉了他。而且我觉得很有可能是我冤枉了他,最后我把钱退给他,在此我深表歉意。
我并不想冤枉他,我也想查个清楚,可是我根本没时间去好好查这件事,学生的学习任务一整天都安排的满满的,如果说我随便挪用一节课来查这件事,不知道算不算不按课程计划工作?更何况一节课也许还弄不清楚事实。如果用放学后的时候全班留下来查,也不知道要查到几点,而且耽误大家做作业的时间,或者还有家长不理解这种做法,以为老师又在胡来。
既然把教书育人的重任交给了老师,那又为什么不让老师享有同样多的时间来完成这两种任务呢?学期结束时,为什么只有严格的制度来考核文化课程和老师的教学质量,而没有严格的制度来考核学生的行为习惯和老师良好的育人方法呢?真希望学生的学业能再减少一半,留有更多的时间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。不是说有了时间就一定能做的很好,至少比没有时间去做要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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